瑞金讯 拒不缴纳工商管理规费而致伤工商管理人员的被告人谢跃鹏,近日被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。
家住瑞金市黄柏乡柏村村的被告人谢跃鹏,于2006年2月24日上午,协助其父在黄柏圩卖鸡,当瑞金市工商局黄柏工商所职工刘某等人向其父收取规时,其父拒不缴纳,刘某便要扣押其标费称,双方发生争执。在拉扯过程中,被告人谢跃鹏突然冲上前挥拳击打刘某的脸部、腰部,致其身体多处受伤,经法医学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。被告人谢跃鹏伤人后趁乱逃走,直至2007年底被公安机关抓获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谢跃鹏在其父不缴纳工商规费时不仅不规劝,反而协助其父攻击工商管理人员,致刘某轻伤甲级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。宣判后被告人谢跃鹏表示服判。(黄金华、张永林)
来源: 大江网-新法制报